內江仲裁委員會
關于選聘第三屆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公告
內江仲裁委員會系內江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依法組建的內江市唯一的民商事糾紛仲裁機構,主要職能是根據當事人的仲裁協議,受理國內外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自成立以來,始終堅持“依法、和諧、公平、高效、廉潔”的服務理念,為民商事主體提供優質仲裁服務?,F第二屆內江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聘任期已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三條規定,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第三屆內江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及聘期
本次選聘仲裁員,凡符合選聘條件的有意向者均可提交申請。內江仲裁委員會將根據自身發展需要、案件分布情況,確定選聘規模以及不同職業、專業領域的仲裁員占比,并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擇優選聘。仲裁員任期5年,任期隨委員會屆滿終止。
二、申請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三條規定條件之一的:
1.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的;
2.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的;
3.曾任審判員滿八年的;
4.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的;
5.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的。
(二)熱愛仲裁事業,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內江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自覺遵守本委章程和各項制度,自覺接受本委管理和監督。
(三)公道正派,注重效率,具有較強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有從事仲裁案件審理工作的相應時間。
(四)身體健康,原則上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經驗豐富且在所在行業享有較高聲望者可適當放寬。
三、工作內容
(一)接受本委工作安排,依法對仲裁案件進行調解或者仲裁,并及時制作文書。
(二)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內江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等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完成本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選聘程序
(一)申請。凡符合本公告條件的人員可自愿申報。
(二)審核。申請材料經資格審查合格后,進入擬定仲裁員推薦名單。
(三)聘任。仲裁員擬聘名單經組織考察和審批通過后,經培訓合格,發放聘書,并向社會公布。
五、注意事項
(一)所有申請者均需如實填寫《仲裁員申請表》。
(二)申請人請于2023年4月6日前,將紙質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2張,以及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明、從業資格和執業證書、職務職稱證明等證明材料復印件郵寄或遞交至內江仲裁委員會秘書處,并將《仲裁員申請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njzcwyh@163.com。
(三)是否決定聘任為仲裁員,以本委發放的仲裁員聘任書為準;聘任后會將申請者的情況列入仲裁員名冊。
(四)如申請者未被本委聘任,本委不專門予以回復,申請者所提交的申請材料,本委恕不退回。
六、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四川省內江市東興區漢安大道中段180號(市社保局三樓)內江仲裁委員會秘書處
聯 系 人:葉敏 邱蓮
聯系電話:0832-2026050
電子郵箱:njzcwyh@163.com
郵政編碼:641100
內江仲裁委員會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