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巡查發現可疑車輛
3月21日,內江日報全媒體記者從威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獲悉,日前,該大隊民警在開展視頻巡查中,查獲一輛機動車涉嫌套牌違法行為,并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3月17日,威遠公安交警大隊民警在視頻巡查中發現,轄區內一輛涉嫌套牌的黑色奧迪轎車正經內榮路向鎮西鎮方向行駛,車牌號為川K220**。
發現情況后,威遠公安交警大隊一中隊立即安排警力進行查緝。10時20分,民警設卡成功將該車攔下。經查詢核實,號牌為川K220**的車輛,實際為一輛白色小轎車,與該黑色奧迪轎車信息并不相符。
面對查詢結果,駕駛人繆某某承認了自己用白色醫用膠布條,將號牌川K22C**變造成川K220**的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人使用白色醫用膠布條遮擋號牌
另外,經過對繆某某駕駛證信息的查詢,民警發現,繆某某已不是第一次使用變造的機動車號牌,在2010年5月就曾因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被公安交管部門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威遠公安依法對繆某某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處行政拘留11日。同時,繆某某還將被處以罰款2000元——5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違法行為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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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